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9日 浏览量:
2019年7月,认可检测司委托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作为立法支撑单位,采取实地走访、会议座谈等多种调研形式,组织开展系统研究论证。《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根据我司要求,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先后召开5次由相关司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学者、机构代表参加的研讨会、论证会,形成《管理办法》初稿。
2020年8-10月,我司发函广泛征求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在汇总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2021年7-10月,《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司2次召开专家研讨,结合规章要求对《管理办法》初稿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我司召开第18次司务会,对《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
内容说明
本《办法》分为四章共二十六条。
(一)第一章为总则,共五条
规定了该《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能力验证定义、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和实施原则。
(二)第二章为能力验证组织与实施,共十二条
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检验检测管理工作需求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对能力验证承担机构提出要求;明确了能力验证实施、结果报送、结果验收的要求;对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规定,明确了结果异议的处理;对信息公开、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期限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