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实验室认可 一、评审机构: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 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简称:国防认可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于2003年12月24日,经原国防科工委正式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实验室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国防科技工业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的相关工作。国防认可委英文名称为:Defen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mmittee(英文缩写为:DILAC)。 二、评审依据: DILAC-AC01:2018《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AR01《实验室认可程序规则》 AR02《公正性与保密规则》 AR03《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管理规则》 AR06《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AR07《能力验证规则》 AC02《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国军标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AC03《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子元器件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等 三、国防认可委委员人选由各有关单位推荐,原国防科工委科技与质量司聘任。 2004年4月8日召开了国防认可委成立大会,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2008年1月23日第一届委员会任期届满,进行了换届,产生了第二届委员会。 国防认可委秘书处设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第五一四研究所,是国防认可委的执行机构,负责国防认可委的日常工作。